热门都市言情小说
重生归来她的目标是有钱有权美男环绕二个目标都达到只是..........“小姐不好啦!千岁下令敢靠近你三步之内的男人直接砍了”至此她方圆百里寸草不生她气的炸毛,罪魁祸首却滚上床榻,“我陪你夜夜笙歌”
看得神物的男主纵横都市,快意恩仇,登临顶峰【火爆完本】
他们之间不过一场交易,只有利益,没有承诺。她本想熬到合约期满就潇洒离去,他却想要与她结为夫妻,以便除去心腹大患!盛世婚礼变成丑闻,他宠她爱她,让她忘记伤痛陷入爱河。但当美梦惊醒,她发现所有的一切,竟是一场接一场的阴谋算计。她恨他,于是她逃,他追,她便再逃……他轻抚着她的脸,深情款款吻下:“妞儿,这辈子,你休想离开我!”
有恋爱的问题请来找托比。用内涵的视角透析男女,用幽默的方式解读恋爱,不一样的恋爱大神托比教你谈不一样的恋爱!
故事主人公一个插秧农民徐小明,偶遇了一只由异世药尊俯身的神奇青蛙。机缘巧合成为药尊传承,从此医术、功法、炼丹术无所不能,走上人生巅峰。徐小明身负异能闯荡江湖,卷入数不尽的纷争当中。他妙手回春,侠肝义胆,各色美女痴情倾心。打败敌人,收服神兵,逍遥前行,圣医闪耀,勇武精进,霸临绝顶!
柳芷双从穿越成游戏剧本里的炮灰,为挽回自己在游戏里的尊严,开始逆天改命,吊打渣男女配。
她是索诺兰国遗落沧海的珍珠,丑颜只不过是求得一时安宁的面具,国仇家恨凭一己之力很难,想要找到仇人,第一步就要先榜上一个实力雄厚的人。爬梯子上树、挖墙根钻狗洞、假装摔倒碰瓷……花样及丑态百出
七天七夜的宠幸,她疲惫不堪。他宠她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。后世人称她为——七夜宠姬。空难,她以为自己就这么灰飞湮灭掉。谁知,再度睁眼,感觉浑身发热,似乎有很多小蚂蚁在身上爬一般难受,呼吸也不平稳。自己被下了药?什么?自己穿成了一丫鬟,还是屋里这个看起来不会超过十六岁的小王爷的**丫鬟?!!不是吧,老天的玩笑开大了。自己好歹已经是二十五了啊!困难的低下头才发现,现在的身体也不会超过十六岁。看着坐在床前一脸不屑的俊美小王爷,她说不出话,心中哀嚎,你个死小正太,以为自己想那啥啊?原因无他,因为她正被绑的死死的,嘴巴也被严实的堵住。要被吃干抹净了么?小王爷慢慢解开了她身上的绳索,然后。姬,即是妾。其实,她什么都不在乎。“那你要做的就是要强大,强到可以保护你最珍爱的东西,必要时是要不择手段的。”她的声音轻轻的却充满了诱惑,“我会一直陪在你的身边,直到我们都死去。”“直到我们都死去。”他低低的重复着她的话,“那么,我就去变强大,强到可以将你一直禁锢在自己身边,至死方休。”说罢,忽的一口咬住了她的肩膀,声音在喉咙里低低的响起。“你是我的,永远都是我的。”
他本来是一个被所有人欺负的穷酸上门女婿,却不想走了大运,一步登天,以前那些看不起他的人,从此只能仰望他!
一朝穿越,竟成了古代版的灰姑娘,不但被妹妹抢了未婚夫,还被父亲推出去给人冲喜——笑话!从来只有她宰人,何时轮到他们嚣张了!打她?行!一针让你再也抬不起右手!骂她?成!一脚把你踹下冰湖喂鲤鱼!暗杀?好!让你们看不到明天的太阳!什么?要她给嗜血成性、八位夫人都暴毙新婚夜的鬼王冲喜?没问题!她可是黑白通吃的“混世魔女”,她倒要看看,他们俩到底谁更嗜血!谁更狠!嫁入王府,她才知道这鬼王竟与外界传闻完全不同。不但身中奇毒,日日服药,而且每逢月圆之夜都要承受蚀骨锥心之痛。那男子羸弱模样,竟让她渐渐放下防备,心生怜惜。她发誓,谁让他如此,她要千倍,不,万倍地偿还给对方!只是,这男人似乎,和表面看到的不太一样…
我捡了个小萝莉,她热爱斩妖除魔,更热爱冰淇淋,最大爱好是乱用符咒。我有个希腊未婚妻,她正和我的老板娘争风吃醋,问题是她们只要一爆发就会变身……我有群妖怪宠物,电饭锅喜欢抢银行、笔记本爱玩黑客、手机总模仿我的声音泡妞,至于那台电瓶车——恩,它正努力修行,争取早日进化成凯迪拉克!只是为了买房买车而已,我居然得搜集一堆莫名其妙的碎玉,想办法摆脱霉运,还要和一群神仙妖怪群殴!到了最后,他们居然说我是……喵喵的,关我鸟事,我只是一个送外卖的,好不好?;\;;\;
大家最近都在讨论GET到了什么新技能。有人说我能听见凶手的心声,有人说我走到哪哪就发生命案。卷卷默默给他们点了根蜡,她多了一项技能,叫做睡着了就穿到了你们身上。
别人十月怀胎是孩子,我十月怀胎是仇恨……我叫苏晚,从小由姐姐养大,她就是我的再生父母,女儿不是我亲生,她是我姐姐拿生命换来的孩子。为了救姐姐孩子,我只能为婆婆生一个孙子。
陈峰重生了,回到了1984年穷乡僻壤的乡下老家,回到了魂牵梦绕的结发妻子身边。他有点发懵,这个漂亮的老婆怎么回事?她为什么那么忌惮我??重活一回,他发誓要改变现状,一定要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!从而,他要成为这个时代的主角,就从回收家电做起,踏着80年代经济改革的浪潮,开始了自己的商业之路。他不仅要登上财富的巅峰,还要成为经济建设时期成功商人的典范。主角:陈锋,林小兰
一场替嫁,她嫁给了手段高明、心肠狠毒的四少之首权西城,可是她发现他跟传闻中的不太一样!他竟是个毫无恋爱经验的纯情男!原以为只要待到他厌烦便可全身而退,岂料他将她死死禁锢在怀,邪肆的脸上写满深情,“从你招惹上我开始,就注定今生只能是我的!”
婆婆嫌弃余依生了女儿,撺掇着丈夫婚变。得知一切的余依带着女儿跑出家门,却意外救了正在被人追杀还身受重伤的许越,余依没想到自己的举手之劳竟然为自己带了好运……
这男人是有多闷骚,这都能忍得住?!”一觉醒来,她从狩猎场被人救出,没有任何犹豫的机会签了卖身契。回想当初,她把渣男当个宝,父母双亡,落得个狩猎场生不如死的下场;幡然悔悟,她虐渣打脸好不痛快,毁她?辱她?糟践她?不好意思,本小姐智商上线了!
小三害得我流产,渣男让我净身出户,我一心报复却睡错了人……突然介入我生活的极品男人,床上交易床下婚姻,我被他牢牢吃定。他可以为我遮风挡雨,却又在我面前步步为营,他像一道光注入我暗无天日的生活,我终究逃不过他以爱为名的算计,当一切真相大白,身世家仇,爱情亲情,我才明白他要的从来不是我。然而情根深种,又该何去何从……—“顾诚,遇到你是我此生最大的错误!”—“既然是错,那就一错到底。”
黯然伤神者,唯别也。在来来去去中看到自己的眼泪,看透别人的心,只有离别,才知道是否真的爱过,拥有过。一串诗意而最终破碎的故事,始终回响着肖邦绝美的音乐,这是张小娴的《离别曲》。其实只是一段再简单不过的记忆,植根于童年的美好情谊,还没有变质已然分离,能记得一辈子,不过是因为不甘。然书中的每一段爱情,不论结局,都很美丽。这是张小娴一贯的风格,在演绎爱情时她习惯用美丽去装饰。她说,惟有这本书,她没有参与任何角色,只是同情地去看这场青春的祭祀。只怕这是成功却也是败笔,平铺直叙的故事,没有太多高低起伏;流畅生动的文字,伴随大段大段的感悟。而她的同情太过夸张,于是所有的领悟都是张小娴的而非书中人所有,想走出终究未能完全放开。比不得亦舒的文字,平淡的叙述,始终冷然却透彻人心;亦不比李碧华,凄艳华美的文字却异常决绝,小说与现实一般残酷。她们都不肯心软,完全真实地呈现着生活的某种可能,不屑去美化生活。